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、《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、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》,根据《高淳区师德建设三年提升计划》(高教工委〔2021〕3号)有关要求,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,划定基本底线,深化师德师风建设,特制定高淳区教育系统2023年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。
一、工作目标
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,着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。围绕解决家长反映强烈、社会高度关注的师德师风问题,多措并举,综合整治,建立健全教育、宣传、考核、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中小学(幼儿园)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,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教师从教行为的满意度,切实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。
二、工作内容
根据教育部、省教育厅、市教育局等上级文件精神,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情况,将以下违反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列为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重点内容:
1.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的;
2.通过课堂、论坛、讲座、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、转发错误观点,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、不良信息的;
3.违反规定收受家长、学生礼品、礼金、购物卡、有价证券的;
4.体罚学生或以侮辱、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的;
5.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,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、报刊等谋取利益的;
6.组织、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,组织、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;
7.违反教学纪律,敷衍教学,或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、消极怠工,违反有关劳动纪律的;
8.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。
三、检查形式
(一)学校对标对表自查(3月23日至3月29日)
全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根据本单位实际,对照《2023年高淳区师德师风自查自纠自评表》(附件1)进行自查,结合家长提、自己找、上级点、相互帮等形式,自查本校(园)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,并对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,不断提高师德修养水平和规范从教的自觉性。
(二)区教育局抽查核查(3月30日至6月10日)
区教育局将随机抽查部分学校、幼儿园或针对性选择个别师德师风建设薄弱的单位,现场复查师德师风建设情况,建立专项台账,发现不足问题的,及时汇总并限期整改。
(三)总结反馈(6月11日至6月30日)
各学校、幼儿园要对本次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、取得成效和不足之处进行认真总结,针对发现的问题,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;同时撰写提交总结报告,内容包括自查自纠工作总体情况、自查整改情况、典型案例处理通报情况及工作成效、改进措施等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加强组织领导。各校(园)要成立师德师风自查自纠领导小组,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校(园)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,认真组织,注重实效,坚决杜绝搞形式、走过场;对本校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或推诿隐瞒,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,相应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。
2.建立监督制度。坚持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,建立学校、教师、家长、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网络。各学校要在校内外公布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、举报邮箱、举报信箱,畅通举报通道;加大明察暗访查处力度,做到有案必查,有错必究。
3.坚持正面教育,正向引导。各校(园)要大力弘扬师德师风正能量的典型,不断提高每位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,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要结合每年的各项师德师风先进评比表扬活动,通过开展有影响的主题活动,对先进典型加以宣传,发挥师德师风典型人和事的榜样示范引领作用。
4.做好工作总结。各学校、幼儿园在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,要做好总结报告,并于2023年7月1日前将总结报告及《2023年高淳区师德师风自查自纠自评表》报送至邮箱:1957448550@qq.com,联系人:卞照定,电话:13805196738。
中共南京市高淳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
2023年3月22日